一、低保取消由村委会决定吗
村委会没有权利!!
农村低保严格按照“村民申请、村委会调查、村低保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初审、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其低保评议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所有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即一年一评定,上年低保享受对象,须在次年开展民主评议,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将予以取消,并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决定的。
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
1、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无法决定抚养者或抚养者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不能再就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离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此外,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于社会,并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二、低保为什么取消
1、取消低保的原因应该是违规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规定。按规定违规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规定的民政部门可以取消低保。所以取消低保的原因应该是违规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规定。具体情况你可以去当地社区居委会咨询一下让工作人员告诉你,因为她们知道。
2、按规定民政部门取消低保户的原因必须通知辖区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通知低保户本人。但是具体为什么没有通知你应该问社区居委会,别人不知道社区居委会应该知道,所以你去社区居委会回一下就知道了
三、如何取消低保
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将变化信息录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为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
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审核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3. 区(县)民政局负责低保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低保变更决定后,由区(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完成网上审批工作。
4.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应与原始档案一同存档。
5. 对于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低保的家庭,区(县)民政局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送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收回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四、为什么低保今年给取消了
低保政策的调整或取消可能是因为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 经济状况改善:当地经济状况的改善可能会导致政府减少或取消低保的支付。如果政府认为市民的生活条件已经有所改善,可能会调整社会救助政策。
2. 政府改革:政府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改革和调整可能是低保取消的原因之一。政府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政策目标和优先事项,重新制定和调整社会救助政策。
3. 资金不足:政府资金不足可能导致社会救助政策的调整和取消。如果政府无法持续支付低保福利,可能会决定削减或取消该政策。
4. 社会变革和社会需求变化:社会的变革和需求的变化可能导致政府重新评估和调整社会救助政策。如果社会需求转变或出现其他相关问题,政府可能会调整社会救助政策以更好地满足新的需求。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些可能的原因,具体情况需要参考相关地区政府的政策解释和公告。如果您对低保取消有疑问或需要详细了解情况,请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